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2025-01-21 阅读次数:1317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引领全校青年挺膺担当、善作善成,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火热实践,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范围:集体中 40 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不低于 50%,建立时间 3 年以上(即 2021年 12 月 31 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团队。共青团组织不参与评选。
2.“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范围:年龄在 40 周岁(即 1985年 5 月 1 日后出生)以下的在职青年教职工模范人物。
(二)表彰名额
“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3个、“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提名奖3个;“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10名、“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提名奖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3.党团组织在集体中发挥积极作用,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4. 积极参与学校党的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校园文化等中心工作,在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和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成绩突出。
5.原则上近 3 年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二)“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的重要要求,自觉投身国家战略和人民城市建设,积极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在自身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者;
3.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作为,在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和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成绩突出,包括但不限于指导学生参加“国创赛”、“挑战杯”、“知行杯”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取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和科研奖励,积极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美育工作等;
4.原则上近 3 年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 团干部参评需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2周年(即2022年 12 月 31 日以前开始从事共青团工作);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要求
1. 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推荐工作;
2. 审核、推荐工作主要由基层团组织负责具体落实,推荐人选需经所在党组织审核确认后上报;
3. 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亮点鲜明、条理清晰、内容详实、有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请附后;
4. 曾被授予“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称号(含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5. 关于候选推荐名额,原则上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不超过 1 个;推荐的“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个人不超过 2 名(机关工作党委不超过3 名)。
6. 评选出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典型校园巡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时间安排
1.3月14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整理工作,并填写《2024年度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汇总表》《2024年度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汇总表》上报校团委审核评选。
2.4月4日前,校团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4月25日前,公示评优结果。
4.5月上旬,发文通报表彰。
五、申报方式
相关通知已于学校OA发布,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3月1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ytw2023@163.com。
文件名:商学院+姓名“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
联系人:宫文慧
联系电话:64251378
附件:1.2024年度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2.2024年度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
3.2024年度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汇总表
4.2024年度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汇总表
华东理工大学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