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7年3月28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加纳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如欲停留逾90日,或者在加纳境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加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二、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申办签证:
1、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不含送签北京使馆来回路程时间)。
2、二表(可至外办官网下载),二照(二寸彩照,一张贴表右上角、一张别表上)。
3、邀请信原件并复印一份。
4、往返OK机票复印件。
5、邀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邀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护照复印件。
8、使馆可能要求的其他材料。
9、出访时随身携带有效黄热疫苗接种证书(黄皮书)。
10、过境必须申办签证。